作者:pmo4b69bd 来源:药学院 校对:无 审核:暂无 发布时间:2017-11-09
广西医科大学药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类别:药学硕士
专业领域代码与名称:1055药学
制订培养方案的二级单位:药学院
一、学科概况
药学院于2001年获得广西高校药理学重点建设学科并于2005年正式确认广西高校重点学科。拥有药理学(1990年)和药物化学(2000年)硕士点和广西高校唯一的药理学博士点(2000年)和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7年),2013年新获得中药一级学科博士授权建设点,药用资源研究及新药开发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和临床药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示范建设项目。药理学为省级精品课程(2000年)和省级教学团队(2009年)。药学院有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8年),中药毒理学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2009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药理学重点学科100万((2010年),并被评为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药学专业)(2008年)及国家级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药学专业)(2011年)。
药学专业团队中,教授13人,副教授20人,讲师6人;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40人;形成一支以中青年为骨干,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数量充足,机构合理,能适应学科发展定位,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具有良好发展趋势的高水平学术队伍。
此外,还积极与医院、医药企业单位及政府审批与监管部门等单位联合,聘请行业优秀人员作为药学专业的兼职导师。兼职导师团队人才力量雄厚,兼职导师均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这些导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能够保证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双导师制教学实践的开展。
药学专业硕士的培养采用我校与区内重要的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单位联合培养的模式,联合单位包括广西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广西区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药学科、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医科大学制药厂、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等,均为我区有重要影响的单位。硕士生培养实行双导师(校内导师和联合培养基地导师)负责制,坚持“学院导师与基地导师结合,重基地导师”的原则,组成带教小组指导实践培养,带教小组的负责人由基地导师担任,切实指导学生完成药学实践。
目前药学院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5项,国际合作项目7项,其他20项,总经费2000余万元。近五年发表论文500多篇(SCI收录70多篇),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项,其中广西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项、广西自然科学奖1项,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其他奖项6项,包括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0多件。
学科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临床药学、制药工程技术与新剂型开发、药物分析和药事管理等四个研究方向,通过各种途径来保障培养出的药学硕士既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具有发现药学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
二、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医药品德,身体健康,积极为社会主义药学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药学学科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药学专业中的最新进展,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4.具备查阅本专业文献的能力,能结合实际,学习并掌握从事药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可以是含文献综述的病例分析或临床资料分析总结)并通过答辩。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三、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
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英文名称 |
1 |
临床药学105501 |
Clinical pharmacy |
2 |
制药工程技术与新剂型开发105502 |
Pharmaceutical engineering technology and development of new formulation |
3 |
药物分析105503 |
Quality analysis of drugs |
4 |
药事管理105504 |
Pharmaceutical administration |
四、学习年限、时间安排及考核要求
1.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5年。原则上第一学期为课程学习时间,采取集中授课的模式;硕士生应至少有18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实践培养并完成学位论文;教学实践时间为3个月。
2.考核要求
(1)课程学习考核: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的学习。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2)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考核方式由二级学院部署,二级学科组织,按二级学科专业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及成绩考核、思想品德考核、教学实践考核、临床实践考核、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学术情况考核等,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等级的依据。
(3)教学实践考核:时间安排在研究生完成教学实践后,由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所在教研室组成研究生教学能力考核小组,就学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教学手段、教学态度与仪表、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七个方面进行考核,总分70分为合格。
(4)毕业理论考核:第五学期末进行,在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由学科出题、二级学院组织的专业课和专业外语毕业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5)药学实践考核:第六学期中上旬(当年4月份前完成),实践考核包括实践报告考核和课程考核两部分。实践报告考核从药学实践工作量和质量两方面进行考核;课程考核为学生完成药学实践后统一进行。实践考核成绩为实践报告考核和课程考核两部分加权成绩总和。药学实践成绩≥7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适当延长实践时间、重新申请补考。药学实践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
学分要求 |
分组说明 |
|
公共学位课 |
7 |
|
|
专业学位课(请根据学科培养要求选定不同的课程组合) |
必选一组(科研方法课) |
2 |
学分要求为选定必选组别课程学分合计;也可不分组,直接指定必选课程列表 |
必选二组(专业基础课) |
5 |
||
必选三组(专业核心课) |
3 |
||
必选四组(专业方向课) |
2 |
||
必选五组(执业培训课) |
2 |
||
该类别课程学分小计 |
14 |
||
选修课 |
4 |
|
|
三大类课程总学分合计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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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 |
2 |
见《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讲座学分管理的暂行规定》 |
学术讲座说明:要求从2013级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起必须参加相应的学术讲座并须获得2个学分,此学分为必修学分,未获得此学分者,不予按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研究生每学年参加学术讲座所获学分不应低于0.6分(可累加),认定部门为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科;统计考核、学分认定时间为每学年末,每学年公布一次。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讲座学分管理的暂行规定》。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说明 |
公共学位课(硕士)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秋季 |
|
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二选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