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院办 来源:药学院 校对:李福森 审核:林晓 发布时间:2023-03-09
2月21日、2月26日和3月3日上午,根据学校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和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药学院共开展3次全院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林晓副书记、何萍副院长、李新春副院长带队,院办、教研科、药学实验中心参与检查工作。
本着“不留死角、立行立改”原则,药学院检查组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针对103馆、药基楼所有开放性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范围,针对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消防设备、危化品使用、危险源辨识、隐患整改、安全设施、安全自查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各类安全制度落实和问题隐患整改。期间,学院迎接了学校科技处检查组的专项检查。
学院检查组强调,今年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管理者和使用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各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根据实验室安全检查所发现问题,认真对照整改条例落实整改,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